
执业药师免考两科的条件如下:
1. 免考条件: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满15年,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报考执业药师所需条件,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5年报考执业药师所需条件,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报考执业药师所需条件,
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2. 报名条件:
-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
年执业药师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执业药师注册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3. 注意事项:
- 免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 免考条件中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
- 免考申请需提供相应的高级职称证书和工作证明等材料。
以上信息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在报名前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相关权威机构,以获取最新的免考政策和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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