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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报考专业条件 2022年平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2022年9月版)

执业药师报考专业条件 2022年平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2022年9月版)

2022年平邑县考试考务费目录执业药师报考专业条件

项目序号

类别和部门

考试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执收部门

(单位)

征收对象

征收标准

备注

文件名

文号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考试考务费(58项)

1

执业药师报名条件限制

1.人社部门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人社厅函〔2015〕278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鲁人社字〔2018〕231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每人每个科目(模块)61元

2

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人社厅函〔2015〕278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客观题:63元/人.科

主观题:67元/人.科

3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人社厅函〔2015〕278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61元/人.科

4

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考试考务费项目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四项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人社厅函〔2015〕278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鲁财税〔2020〕37号、人考中心函〔2020〕36号、鲁人社字〔2020〕180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1.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61元/人.科(中央11元/人.科,省级20元/人.科,市县30元/人.科)

2.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69元/人.科(中央19元/人.科,省级20元/人.科,市县30元/人.科)

5

1.人社部门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考试考务费项目的通知》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人社厅函〔2015〕278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鲁财税〔2020〕37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61元/人.科

6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考试考务费项目的通知》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人社厅函〔2015〕278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鲁财税〔2020〕37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客观题:61元/人.科

主观题:69元/人.科

7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和取消部分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人社厅函〔2015〕278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财税〔2019〕58号,人考中心函〔2019〕41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客观题:61元/人.科

主观题:69元/人.科

8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人社厅函〔2015〕278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68元/人.科

9

1.人社部门

初级、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和取消部分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人社厅函〔2015〕278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财税〔2019〕58号,人考中心函〔2019〕41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客观题:61元/人.科

主观题:69元/人.科

10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人社厅函〔2015〕278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客观题:70元/人.科

主观题:82元/人.科

11

高级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和取消部分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人社厅函〔2015〕278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财税〔2019〕58号 ,人考中心函〔2019〕41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客观题:61元/人.科

主观题:65元/人.科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69元/人.科

12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人社厅函〔2015〕278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客观题:63元/人.科

主观题:67元/人.科

13

1.人社部门

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项目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考试考务费项目的通知》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人社厅函〔2015〕278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鲁发改成本〔2021〕116号、财税〔2020〕37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一、二级注册计量师专业专业项目考试收费标准为理论知识考核70元/项,操作技能考核350元/项。

14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人社厅函〔2015〕278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费(客观题) 65元/人.科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费(主观题) 69元/人.科

15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勘察设计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电气工程师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的复函》《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和取消部分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建注〔2018〕9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财税〔2018〕90号,财税〔2019〕58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费 70元/人.科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客观题70元/人.科,主观题75元/人.科

16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建注〔2018〕9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费 64元/人.科;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费(给水排水)客观题65元/人.科主观题69元/人.科 (暖通空调)客观题68元/人.科主观题72元/人.科(动力)客观题70元/人.科主观题75元/人.科

17

1.人社部门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建注〔2018〕9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费 83元/人.科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专业知识考试费 80元/人.科,专业案例考试考试费 80元/人.科,

18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建注〔2019〕19号,鲁建综函〔2018〕32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基础考试70元/人.科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专业考试-客观题65元/人.科,主观题69元/人.科。

19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建注〔2018〕9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鲁建综函〔2018〕32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基础考试费 73元/人.科

专业考试费客观题 75元/人.科 主观题 80元/人.科

20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建注〔2018〕9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费 64元/人.科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费(发输变电)客观题68元/人、科 主观题72元/人.科;(供配电)客观题65元/人.科、主观题69元/人.科。

21

2.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基础、专业)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客观题考试费:64元/人.科

主观题考试费:75元/人.科

22

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建计〔2016〕82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鲁发改成本〔2022〕131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综合科目考试费61元/人.科,实务科目考试费70元/人.科;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考试费60元/人.科,专业科目考试费70元/人.科;

人社部门负责组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住建部门负责组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3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建计〔2016〕82号,人社厅发〔2018〕49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

客观题 65元/人.科

主观题 69元/人.科

24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专业)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基础考试费:64元/人.科

专业考试费:72元/人.科

25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专业)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75元/科

26

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一级建筑师:

客观题考试费:63元/人.科

主观题考试费:152元/人.科

二级建筑师:

客观题考试费:70元/人.科

主观题考试费:75元/人.科

27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和取消部分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人社厅函〔2015〕278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财税〔2019〕58号,建人〔2018〕67号,鲁发改成本〔2019〕1196号

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基础科目:60元/人

专业科目:70元/人

28

3.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第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卫人才发〔2016〕66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70元/人.科

29

医学博士外语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

每人120元

30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

61元/人.科

31

3.卫生健康部门

医师资格考试(会同中医局)

缴入国库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重新发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费用分成比例的批复》《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新明确医师资格考试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6〕105号,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鲁财税〔2020〕30号,鲁财税〔2021〕18号,鲁发改成本〔2021〕637号

(一)实践技能考试费标准:临床类、公卫类为269元/人,中医类为267元/人;口腔类为299元/人(以上均含上缴中央考试考务费19元/人)。

(二)医学综合笔试费标准:每人每单元64元。其中执业医师256元/人(共4个单元,含上缴中央考试考务费56元);执业助理医师128元/人(共2个单元,含上缴中央考试考务费28元)。(三)中医医师资格考试中,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过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参加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考试,其收费标准按以上标准一次性收取,即523元/人。

32

4.生态环境部门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环境保护部2016年第18号公告》《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07〕4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环境保护部2016年第18号公告,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考试费 65元/人.科

其他科目考试费 61元/人.科

33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的复函》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建注〔2018〕9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财税〔2018〕100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费 70元/人.科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费客观题70元/人.科主观题 75元/人.科

34

5.财政部门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的通知》《国家计委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山东省会计考试收费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价费字〔1992〕333号,计价格〔2000〕1567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鲁财综〔2013〕36号,发改价格(2013)2511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鲁发改成本〔2021〕174号,鲁财会〔2019〕41号

财政部门

参加该考试的考生

初中级每人次56元。

高级每人次100元。

35

注册会计师考试

缴入国库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明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1217号,鲁发改成本〔2021〕1040号

财政部门

参加该考试的考生

75元/人.科,专业阶段6科,综合阶段2科

36

6.交通运输部门

引航员考试

缴入国库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关于发布交通部水上安全监督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

价费字〔1992〕19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参加该考试的考生

(一)实际操作(全部科目)。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磁罗经校正人员和验船师的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450元。内河船舶员适任证书收费标准为每人100元。船员专业培训和特殊培训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80元。

(二)实际操作考试(全部科目)。各类船员和实际操作考试均按理论考试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补考(无论几门)。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不合格需要进行补考的,分别按相应考试收费标准的50%计收。

37

注册验船师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变更验船师考试费收费项目名称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0〕13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参加该考试的考生

初考345元/人/期,补考170元/人/期。

38

船员(含海船及内河船员)考试

缴入国库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交通部水上安全监督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价费字〔1992〕19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参加该考试的考生

海船船员:1.管理级及操作级船员理论考试初考345元/人/期,补考170元/人/期;实际操作考试初考450元/人/期,补考225元/人/期。2.支持级船员理论考试初考150元/人/期,补考75元/人/期;实际操作考试初考250元/人/期,补考125元/人/期。

内河船员:理论考试初考80元/人/期,补考40元/人/期;实际操作考试初考80元/人/期,补考40元/人/期。

39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交通厅关于核定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财综〔2011〕10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鲁交财〔2021〕4号

省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参加该考试的考生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理论考试65元/科;实务考试57元/科。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理论考试70元/科;实务考试62元/科。

40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专业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变更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执收单位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07〕23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参加该考试的考生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费 83元/人.科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专业知识考试费 80元/人、科,专业案例考试考试费 80元/人、科,

41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含助理试验检测师和试验检测师)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考试考务费的复函》《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66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鲁发改成本〔2021〕625号

参加该考试的考生

每科次75元。

42

7.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

缴入国库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第三项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工信教〔2016〕111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68元/人.科

43

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收取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

财综〔2011〕90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60元/人.科

44

8.水利部门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建注〔2018〕9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基础考试费 73元/人.科

专业考试费客观题 75元/人.科 主观题 80元/人.科

45

9.农业农村部门

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

缴入国库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 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价费字〔1992〕452号

县级以上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

渔业船员

(一)远洋职务证书:1.远洋一、二等:船长、轮机长--48元;大副、大管轮--36元;二、三副;二、三管轮;一、二等无线电报务员--28元;船舶通用无线电话务员--12元。2.远洋三等:船长、轮机长--40元;大副、大管轮--35元;二、三副;二、三管轮;三等无线电报务员--26元。(二)外海及沿岸职务证书:1.一、二等:船长、轮机长--40元;大副、大管轮--35元;二、三副;二、三管轮;四等无线电报务员--26元。2.三、四、五等:船长、轮机长--35元;大副、大管轮--30元;二、三副;二、三管轮--25元。

46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

财综〔2009〕7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兽医全科类综合知识考试(共4科)每人每科51元(含上缴中央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水生动物类综合知识考试(共4科)每人每科60元(含上缴中央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20元),临床技能考试每人160元(含上缴中央考试考务费每人30元)

47

10.审计部门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审计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1217号,审考办字〔2018〕1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

初级、中级 62元/人.科

高级 70元/人.科

48

11.教育部门

教师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关于同意收取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考试费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2〕4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鲁财综〔2013〕107号,鲁发改成本〔2020〕474号

各市教育部门

参加该考试的考生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费笔试为每人每科60元,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40元(含上缴国家考务费每人每科次20元);

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每人次220元。

49

12.公安部门、农业农村部门

驾驶许可考试

缴入国库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 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安交警收费省级统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免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许可考试费的复函》《关于重新明确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税〔2014〕101号,鲁财行〔2013〕52号,鲁财税〔2020〕7号,护士报考执业药师条件鲁发改成本〔2020〕1127号

公安、农业部门

考试申请人、驾驶证持有人等相关人员

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许可考试费为560元。其中, 执业药师报名条件和时间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一)考试为每人次80元;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二)考试为每人次240元;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科目三)考试为每人次240元, 执业药师资格报名条件其中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为每人次200元,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为每人次40元。

其他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等农机)为每人次400元。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一)考试为每人次80元;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二)考试为每人次160元;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科目三)考试为每人次160元,其中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为每人次120元,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为每人次40元。

自2020年起,暂免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许可考试费

50

13.司法部门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的复函》《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8〕65号,鲁发改成本〔2020〕65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鲁发改成本〔2021〕395号

司法部门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

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98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100元。

51

14.市场监管部门

计量专业项目考试(考核)

缴入国库

《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统一收取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费和计量专业项目考核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关于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项目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

财综〔2010〕77号,鲁财综〔2011〕33号,鲁发改成本〔2021〕116号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考生

操作技能考核费为350元/项,理论知识考核费为70元/项(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2月28日)

根据(发改价格〔2010〕2466号),我省该项目执行名称为“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项目考核费”

52

15.广电部门

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关于批准延续收取广播电视新闻采编等人员资格考试费的通知》《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批准收取广播电视新闻采编等人员资格考试费的通知》《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延续收取广播电视新闻采编等人员资格考试费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批复》《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重新明确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口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08〕37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财综字〔2005〕33号,鲁财综〔2008〕46号,鲁价费发〔2008〕150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鲁发改成本〔2019〕282号

广播电视局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口试每人次80元,笔试每人每科50元。

53

16.民航部门

民航从业人员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民航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

财综〔2002〕5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中国民用航空局

报名参加民航从业人员考试的考生

(一)理论考试:签派员、地面教员、驾驶员、领航员、飞行通信员、飞行机械员以及增加执照等级每人每次70元;维修人员笔试每人每科70元,口试每人每次80元;

(二)实践考试:签派员每人每次150元;驾驶员、领航员、飞行通信员、飞行机械员、维修人员以及增加执照等级和语言能力签注每人每次350元。

54

17.统计部门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金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2002〕96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统考办字〔2018〕1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鲁人社字〔2018〕231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初级65元/人.科

中级63元/人.科,高级50元/人.科

55

18.文化和旅游部门

导游人员(含中、高、特级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关于明确导游人员资格现场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财综〔2006〕3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鲁旅办发〔2018〕33号,鲁发改成本〔2020〕1008号

旅游部门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

理论考试50元/科,现场考试费100元/人

已取得中文导游员资格证书报考外语导游员资格的考生收费标准为100元/人(现场考试费)

56

19.外文部门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缴入国库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转发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3〕1494号,外文考办字〔2016〕6号,人考中心函〔2016〕36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每人61元,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每人65元。一级口译:350元/人.科

二级口译:150元/人.科

三级口译:140元/人.科

57

20.应急管理部门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

缴入国库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财税函〔2020〕236号,应急厅〔2020〕32号,鲁发改成本〔2021〕636号、鲁财税〔2021〕21号

应急管理部门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

安全技术理论考试收费标准为59元/人.科(含上缴中央考务费6元/人.科),实际操作考试收费标准分别为212元/人.科或

167元/人.科,具体参见鲁发改成本〔2021〕636号文件。

58

21.知识产权部门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关于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济南考点)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公布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山东省内考点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考试考务费项目的通知》

财税〔2017〕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鲁知函字〔2016〕14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国知办函法字〔2016〕320号,财税〔2020〕37号

考点知识产权局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

科目一、专利法律知识:每人63元;科目二、相关法律知识:每人63元;科目三、专利代理实务:每人67元。

二、职业技能鉴定等考试考务费(13项)

59

1.人社部门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费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鲁财综〔2009〕52号,鲁政办字〔2013〕110号,鲁财综〔2003〕83号,鲁价费函〔2016〕85号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报名参加鉴定人员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按照职业种类(工种)分类制定,具体分类目录按照《职业分类大典》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执行,各类鉴定考试收费标准详见鲁价费函〔2016〕85号。专项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20元。

60

2.交通运输部门

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试(考核)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设立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考试费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06〕36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初、中、高级理论知识考核收费每人次30元,技师、高级技师理论知识考核收费每人次50元。理论知识考核实行计算机智能化考试的,收费标准每人次继续加收10元。技能考核收费根据职业种类不同执行不同标准,详见鲁价费函[2016]85号

61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征收管理政策的通知》

财综〔2010〕3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第5号通告,鲁交运(2016)5号,鲁发改成本〔2019〕776号,鲁财税〔2020〕36号

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实操每人次80元(初次考试不合格的,第二次考试减半计收)、理论每人次58元

62

3.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缴入国库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1217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初、中、高级理论知识考核收费每人次30元,技师、高级技师理论知识考核收费每人次50元。理论知识考核实行计算机智能化考试的,收费标准每人次继续加收10元。技能考核收费根据职业种类不同执行不同标准,详见鲁价费函[2016]85号

63

通信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术鉴定考试

缴入国库

《关于批准收取通信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鉴定考试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2〕5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初、中、高级理论知识考核收费每人次30元,技师、高级技师理论知识考核收费每人次50元。理论知识考核实行计算机智能化考试的,收费标准每人次继续加收10元。技能考核收费根据职业种类不同执行不同标准,详见鲁价费函[2016]85号

64

4.农业农村部门

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批准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收费的复函》《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财综字〔1999〕127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鲁价费函〔2016〕85号

农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所在部门(单位)财务部门

申报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单位和个人

初、中、高级理论知识考核收费每人次30元,技师、高级技师理论知识考核收费每人次50元。理论知识考核实行计算机智能化考试的,收费标准每人次继续加收10元。技能考核收费根据职业种类不同执行不同标准,详见鲁价费函[2016]85号

65

5.公安部门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缴入国库

《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1〕5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山东)站

参加鉴定的人员

初级190元/人,中级220元/人;高级270元/人

66

保安员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安部门收取保安员资格考试费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安部门收取保安员资格考试费的通知>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保安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财综〔2011〕60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鲁财综〔2011〕150号,鲁发改成本〔2020〕1453号

公安部门

参加考试的人员

80元/人次的标准。其中,理论考试费40元/人次;体能测试费40元/人次。

67

6.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执业药师报考专业条件发改价格〔2016〕488号,鲁价费函〔2016〕85号

240元/人

68

生殖健康咨询师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

124元/人

中央项目标准

69

7.民航部门

民航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批准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收费的复函》《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

财综〔2011〕10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相关民航地区管理局、机场、航空公司及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向参加鉴定人员收取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标准为:理论科目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每人50元;实践操作科目初级工每人150元,中级工每人200元,高级工每人200元,技师每人300元。

中国民用航空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组织民航行业特有工种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时,向考生收取的高级技师考试费标准(含理论科目和实践操作科目)为每人350元。

70

8.铁路部门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考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国家铁路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核发国家铁路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75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2号

1.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理论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02.5元,理论考试内容包括行车安全规章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

2.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实作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282.5元,实作考试内容包括检查与试验和驾驶两个科目。

71

9.铁路总公司

铁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缴入国库

《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核定铁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计价格〔2002〕435号、财预〔2003〕470号

初级工考试每人12元、中级工考试每人15元、高级工考试每人18元、技师考试每人22元、高级技师考试每人25元。

三、教育考试考务费(15项)

72

教育部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缴入财政专户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教育部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改价格〔2003〕2161号,价费字〔1992〕367号,鲁发改成本〔2021〕472号

各级教育部门

参加该考试的考生

报名考务费45元/科次,实践课程考核费80元/科次,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本科)文科类230元/人次、理科260元/人次,毕业生审定费50元/人(含毕业证书工本费、材料费),转考手续费20元/人次,由转出单位一次性收取。

73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

缴入财政专户

《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教育部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财综字〔1999〕110号,发改价格〔2003〕2161号,鲁财综〔2014〕18号,鲁价费函〔2017〕38号

教育部门

参加该考试的考生

PETS1B-PETS2级笔试(含听力)60元/人.级、口试40元/人.级;PETS3-4级(含听力)90元/人.级,口试50元/人.级。

74

教育部门

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

缴入财政专户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教育部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成人高考报名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高考技能考试与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外语口语测试费征缴管理政策的复函》《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价费字〔1992〕367号,发改价格〔2003〕2161号,鲁财综〔2014〕18号,鲁发改成本〔2019〕1087号,鲁发改成本〔2019〕113号,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鲁财税〔2020〕33号,鲁发改成本〔2021〕999号,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

教育部门

参加该考试的考生

普通高考:1.报名费40元/生;考试费:语数外及综合每生每科40元,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每生35元。艺术、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费每生240元,复试每生80元。2.学校组织。春季高考技能考试每生90元(含报名费);山东政法学院监狱学专业、山东警察学院招生体能测试费、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体能测试面试费每生90元(含报名费);滨州学院飞行技术专业体检费,上站检查每人次500元,复检每人次300元;小语种招生、保送生、自主选拔招生、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报名费每生30元,笔试每科40元,面试每生50元;艺术、体育(特长生)测试初试每生120元,复试每生40元。成人高考:报名费每生40元,考试费:综合科每生每科40元,其他科每生每科30元。学业水平考试16元/人.科。

75

研究生招生考试

缴入财政专户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 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教育部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收费制度的通知》《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教财〔2006〕2号,发改价格〔2003〕2161号,教财〔1992〕42号,鲁财综〔2014〕18号,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

教育部门

参加该考试的考生

初试:硕士艺术建筑类220元/生,其他专业180元/生,博士220元/生;复试:硕士艺术建筑类80元/项,其他专业60元/项,博士90元/项,

省委党校招收的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为每生100元(共3项)。

76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缴入财政专户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大学英语四六级笔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价费字〔1992〕367号、发改价格〔2008〕3699号,鲁财综〔2014〕18号,鲁发改成本〔2022〕176号

教育部门

参加该考试的考生

大学英语四、六级和大学少数语种考试考务费为32元/生(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费用);口语考试50元/人次。

77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缴入财政专户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教育部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教育部门

参加该考试的考生

每份试卷50元

78

教育部门

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考试

缴入财政专户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教育部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教财(2006)2号、发改价格〔2003〕2161号,鲁财综〔2014〕18号,鲁发改成本〔2021〕1000号

教育部门

参加该考试的考生

每科次30元的收费标准,考试科目共4科。

79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缴入财政专户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教育部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3〕2161号,鲁政办发〔2013〕110号,鲁财综〔2014〕18号,鲁发改成本〔2021〕473号

教育部门

参加该考试的考生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费:一、二、三级每级人72元,四级每人112元。

80

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缴入财政专户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财〔2006〕2号,计价格〔2000〕545号

教育部门

参加该考试的考生

学位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高校组织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向参加考试人员收取报名考试费的收费标准为:外语水平考试每人100元,学科综合考试每人100元。

81

普通话水平测试

缴入国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的复函》《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重新明确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03〕53号,发改价格〔2003〕2160号,鲁财综〔2012〕47号,鲁发改成本〔2019〕217号

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参加该考试的考生

在校生每人次25元,其他人员每人次50元

82

保送生测试

缴入财政专户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教财〔2006〕2号

教育部门

参加该考试的考生

每生30元,笔试费每科40元,面试费每生50元(征求意见)

83

教育部门

艺术类、体育类学生入学专业测试

缴入财政专户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教财〔2006〕2号

教育部门

参加该考试的考生

艺术、体育生(含特长生)初试费每生120元,复试费每生40元。(征求意见)

84

高水平运动员以及其他特殊类型学生入学测试

缴入财政专户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教财〔2006〕2号

教育部门

参加该考试的考生

高校考试费收费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现行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85

自费来华学生报名考试

缴入财政专户

《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教外来〔1998〕7号,教财〔2006〕2号

教育部门

参加该考试的考生

高校考试费收费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现行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根据我国政府与派遣国双边协议来华的自费生,应按接受学校规定的自费生收费标准交纳各项有关费用;享受我国政府部分免费待遇的留学生,应按上述标准交纳免交部分之外的有关费用。

86

体育特殊专业招生考试

缴入财政专户

《关于调整体育特殊专业招生考务费标准的通知》《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2000〕1553号,教财〔2006〕2号

体育部门

普通高等学校收取的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的考务费收费标准为20元,向成人高等学校收取的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的考务费收费标准为50元。高校考试费收费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现行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附件1

2022年平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2022年9月)

行业主管部门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执收部门

(单位)

收费对象

政策依据

是否涉企

资金管理方式

备注

教育部门

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公办幼儿园

公办幼儿园入园幼儿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07号),《山东省发改委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518号),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1222号),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22〕113号),《平邑县发改局 财政局 教体局 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平邑县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平发改字[2019]55号),《平邑县发改局 财政局 教体局 市场监管局 关于继续执行平邑县幼儿园收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平发改发[2021]40号)

纳入国库执业药师报考专业条件

无财政拨款的公立幼儿园收费标准,可在相应类别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内确定。

⑴省实验示范类保教费

每生每月310元

省十佳可上浮最高15%,市十佳可上浮最高10%

⑵一类幼儿园保教费

每生每月260元

⑶二类幼儿园保教费

每生每月210元

⑷三类幼儿园保教费

每生每月160元

⑸托班(0-3岁)

可在全日制基础上上浮20%

⑹半日制

按全日制标准的60%收费

2.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国家和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初中学校附设的高中班学校

高中班学生

国家教育委员会 国家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附件2《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鲁财教[2016]53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临沂市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 教育局 人社局《关于公布全市公办中小学部分收费政策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1〕266号)

纳入财政专户

⑴学费

普通高中学费

每生每学期省重点(含省规范化)800元,城市高中500元,农村高中300元

⑵住宿费

高中普通学生宿舍,城市城市每生每期70元(含水电费),农村每生每期50元(含水电费)

实行公寓化管理的高中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提出调整意见后,报同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

3.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中等职业学校

国国家教育委员会 国家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附件2《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部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的通知》(鲁财教〔2013〕50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

纳入财政专户

⑴职业高中

每生每学期,城市普通宿舍70元,农村普通宿舍50元

职高班学生

临沂市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 教育局 人社局《关于公布全市公办中小学部分收费政策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1〕266号)

⑵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

每生每学年,普通宿舍最高500元。公寓A类600元、B类800元、C类1000元、D类1200元

职业、普通中专班及技工学校学生

《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鲁价费发[2011]64号),《县发改局 教体局 财政局 关于临沂市科技信息学校 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平发改发【2020】26号)

B类(含)以下学生公寓房间数不得少于25%;

4.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

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

参培学员

《山东省物价局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成人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3]85号)

纳入财政专户

5.中小学住宿费(城市)

初中、小学住宿费(城市)每生每期70元(含水电费)

中小学校

中小学生

临沂市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 教育局 人社局《关于公布全市公办中小学部分收费政策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1〕266号)

纳入财政专户

6.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报名考试费

16元/科/次

高中学生

省发改委 财政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 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1435号)

纳入财政专户

公安部门

7.证照费

⑴外国人证件费

公安部门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240号)

①居留许可

有效期不满1年的每人400元;有效期1年(含)至3年内每人800元;有效期3年(含)至5年(含)的每人1000元;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00元;居留许可变更的,收费标准为每次200元

公安部门

需办理入境居留许可的外国公民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外国人居留许可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230号)

纳入国库

②永久居留申请

每人1500元

公安部门

需办理入境永久居留请证件的外国公民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267号)

纳入国库

③永久居留证

核发每证300元,期满换发或补发每证30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每证600元

公安部门

需办理入境永久居留证件的外国公民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267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变更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收费项目名称的》(财税[2018]10号)

纳入国库

④出入境证

每证100元

公安部门

需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外国公民

《公安部关于调整外国人签证、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公通字[1996]89号)

纳入国库

⑤旅行证(含延期)

每证50元

公安部门

需办理旅行证的外国公民

《公安部关于调整外国人签证、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公通字[1996]89号)

纳入国库

⑵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公安部门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价费字〔1993〕1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

①因私护照(含加页、合订、延期)

每本120元,补发每本160元;加页、合订、延期每项次20元

公安部门

需办理因私护照的公民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价费字[1993]164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新版因私护照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2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关于取消、免征部分出入境证件收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22号)

纳入国库

自2021年6月10日起,取消普通护照加注收费

②出入境通行证

一次有效每证15元、多次有效每证80元

公安部门

需办理出入境通行证的公民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价费字〔1993〕1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纳入国库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前往港澳通行证每证4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60元;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港澳居民在内地办理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换发成人每人350元,证件有效期10年;儿童每人230元,证件有效期5年

公安部门

需往来港澳的内地居民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往来港澳通行证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109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核定往来港澳长期多次有效签注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7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换发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4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换发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1516号)

纳入国库

公安部门

④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每证200元,补办每证20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每证40元;证件加注每项次20元,一次入出境签注、延期停留、暂住加注每项次20元。一次有效往来签注15元,口岸一次有效往来签注50元,一年(含)以内多次有效往来签注每件80元,一年(含)以上、五年(含)以下居留签注每件100元

公安部门

需办理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价费字〔1993〕1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调整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38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纳入国库

⑤台湾同胞定居证

每证8元

公安部门

需办理台湾同胞定居证的人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价费字〔1993〕1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纳入国库

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电子通行证60元/证,一次有效通行证15元/证,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公安部门

需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的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纳入国库

⑶户籍管理有关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

对居民新立户(包括分户另立户、迁入新立户)等首次申领居民户口簿的,免征工本费

公安部门

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需重办户籍管理证件的人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 《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24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户籍管理有关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8〕6号)

纳入国库

①户口簿

居民新立户(包括分户、迁入新立户)首次申领居民户口簿的免征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的每本10元;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的,城镇每本40元,农村每本30元

公安部门

②户口迁移证件

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每张5元

公安部门

⑷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每证40元;办理临时身份证每证10元

公安部门

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身份证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34号),《财政部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财综〔2018〕61号)

纳入国库

⑸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需办理号牌的汽车、三轮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车主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纳入国库

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

①号牌(含临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机部门

汽车

每副反光100元,不反光80元

挂车

每面反光50元,不反光30元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每副反光40元,不反光25元

公安部门

摩托车

每副35元

需办理号牌的汽车、三轮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车主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临时号牌

每张5元

机动车放大号

每车机动车放大号60元,重新喷放大号40元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每个1元(单独补发)

③号牌架

车主自愿安装的:铁质每只5元(含安装费),铝合金每只10元(含安装费)

自愿

⑹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需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的车主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纳入国库

①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每证10元

②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每证10元

③驾驶证工本费

每证10元

⑺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临时入境不超三个月的境外机动车驾驶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关于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57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纳入国库

①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

每证10元

②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每证10元

(8)外国人签证费

非对等国家签证人民币收费按照不同收费类别标准不同,最低130元,最高635元;非对等国家签证外币收费标准以港币收费标准为准,最低120港币最高600港币,其他币种根据汇率变化随港币收费标准变动而变动;按国别对等收费的国家收费及收费标准根据国别及签证次数分别制定,详见计价格〔2003〕392号。

公安部门

入境后申请签证延期、换发、补发的外国人

《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同意调整内地公安机关对外国人签证收费标准的复函》(计价格[2003]392号)、 《公安部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签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公传发[2011]470号)

纳入国库

(9)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国籍申请手续费50元,加入、退出或恢复中国国籍证书每证200元

公安部门

申请加入、退出、恢复中国国籍的外国公民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240号),《公安部关于调整外国人签证及证件费标准的通知》(公通字[1996]89号)

纳入国库

民政部门

8.殡葬收费

1.火化:普通炉火化费200元/具;高档炉火化费不超过600元/具。

2.遗体接运:遗体接运费120元/具(20公里以内),超过20公里的,每超过1公里加收3元,按往返里程计算。抬尸费30元/具。消毒费40元/具。

3.遗体存放(含冷藏):6元/具·小时。

4.骨灰寄存:普通木质骨灰架(未封闭和半封闭)30元/盒·年;普通木质骨灰架(全封闭)40元/盒·年;铝合金等高档架60元/盒·年。

民政部门

接受殡葬服务的遗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民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价费发〔2012〕149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7]19号),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扩大惠民殡葬范围和提高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标准的通知》(临民〔2020〕59号),《临沂发改委 财政局 民政局关于规范全市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2〕92号),《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17]21号),《关于规范我县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平发改发[2021]19号)

纳入国库

自2017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免除遗体接送、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及骨灰盒等殡葬服务费用,具体政策详见文件

人社部门

9.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

笔试40元/科;面试70元/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报名考试人员

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

纳入国库

10.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

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所在部门(单位)财务部门

被评人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4号), 省发展改革委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

纳入国库

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每人100元

⑵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每人160元

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每人360元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

11.土地复垦费

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资金数额,在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中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具体征收范围标准及收费优惠减免政策详见文件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对土地造成破坏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2019年第76号公告

纳入国库

2015年1月1日起,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12.土地闲置费

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以取得土地发生的成本(扣除税收)为划拨土地价款;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以土地出让金总额为土地出让价款。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所在地税务机关

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2019年第76号公告,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

纳入国库

2015年1月1日起,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

13.不动产登记费

市、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

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单位和个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3号),《财政部等6部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等6部委2019年第76号公告)

具体征收范围及收费优惠减免政策详见文件

(1)不动产登记费

①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

每件80元。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照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纳入国库

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②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

每件550元。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⑵不动产登记证工本费

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14.耕地开垦费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

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占用耕地单位或个人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财政部等6部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等6部委2019年第76号公告),《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省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指导价格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19〕4号),《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我市耕地开垦费标准的通知》(临自然资规发[2020]47号)

2015年1月1日起,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⑴基本农田

每亩按被占用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至12倍缴纳

纳入国库

⑵一般耕地

每亩按被占用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缴纳

住建部门

15.城市污水处理费

居民生活用水0.85元每立方米;非居民用水1.2元每立方米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

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

《平邑县物价局关于平邑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和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平价格发〔2017〕1号)

纳入国库

限事业单位征收

16.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因施工、抢修地下管线等挖掘城市规划区内道路的单位和个人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的通知》(鲁建城建字〔2021)17号)

纳入国库

⑴道路挖掘修复费

政策性加收项目详见文件

①主次干路沥青路面

500元每平方米

②支路与非机动车道

400元每平方米

③条(料)石路面

450元每平方米

④彩色沥青路面

520元每平方米

⑤水泥混凝土路面

450元每平方米

⑥彩色方砖

215元每平方米

⑦人行步道方砖

200元每平方米

⑧砂石路面

90元每平方米

⑵城市道路占道费

0.5元每平方米每天。交纳道路挖掘费的施工工程,不再交占道费

占用道路单位(个人)

《山东省发改委 财政厅关于调整城市道路占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1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

纳入国库

对涉及灵活就业的占道经营,经批准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水利部门

17.水土保持补偿费

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每平方米1.2元;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每平方米1.2元,开采期间露天每吨1元、非露天每吨0.5元;取土、挖沙、采石等每立方米1.2元

所在地税务机关

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单位和个人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水利厅 中国人民 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4〕7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山东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7〕58号),《山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鲁财税〔2020〕17号),《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函》(鲁发改成本函〔2021〕37号)

纳入国库

2021年5月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标准由每平方1.2元降为0.1元

农业农村部门

18.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普通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标准为:普通渔业捕捞船每年每标准马力20元。专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标准为:增殖对虾捕捞船每年每标准马力22元;海蜇捕捞船每年每标准马力18元;鹰爪虾捕捞船每年每标准马力20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滩涂、领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采捕天然生长和人工增殖水生动植物的单位和个人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452号),《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农业系统涉及农负担收费项目修改意见的通知》(计价格〔1994〕40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

纳入国库

对小微企业免征

19.鉴定费

(1)医疗事故鉴定费

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中华医学会鉴定收费标准为每例8500元。省医学会依法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取医疗事故鉴定费,其收费标准为每例3500元。市级医学会依法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其收费标准为每例2500元。

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中华医学会、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部门所属医学会

对医疗事故或文件的确认和处理存在争议的病员及其家属与医疗单位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中华医学会收取医疗事故鉴定费的复函》(财综〔2003〕27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6〕1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488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745号)

纳入国库

根据国家规定,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承担;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由提出鉴定申请的一方承担

(2)职业病诊断鉴定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对职业病诊断争议(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过程、结论等存在争议)进行技术鉴定时,可向申请鉴定的当事人所在单位收取职业病诊断鉴定费,收费标准为4500元/病例。

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6〕1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488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职业病诊断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41号)

纳入国库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每例3500元

省及设区的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医学会

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存在争议的疫苗受种者或监护人、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6〕1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488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明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379号)

纳入国库

20.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

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10元/剂次,疫苗生产企业直接配送至接种单位的,不得对该企业收取疫苗储存运输费

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疫苗生产企业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20〕17号),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收取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的通知》(鲁财税〔2020〕22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909号)

纳入国库

21.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

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收费标准下调为15元/人次(含试剂等耗材),混合检测不区分样本数量,最高价格调整至3元/人次(含试剂等耗材)

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需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个人

省医保局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2〕17号)

纳入国库

22.预防接种服务费

接种第二类疫苗时,可以收取预防接种服务费(包括接种耗材费),收费标准每剂次22元。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苗上市后,我省居民接种时免收预防接种服务费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第二类疫苗受种者或其监护人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285号),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政厅《关于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3号)

纳入国库

人防部门

23.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800元/平方米

所在地税务机关

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含城市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内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

国家计委 财政部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通知》(财综〔2007〕53号),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鲁财综〔2015〕63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人防办《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125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3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074号)

纳入国库

减免政策详见文件财税〔2019〕53号

法院

24.诉讼费

所在地人民法院

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03〕275号)

⑴案件受理费

纳入国库

①财产案件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1-10万元部分按2.5%;10-20万部分按2%;20-50万部分按1.5%;50-100万部分按1%;100-200万部分按0.9%;200-500万部分按0.8%;500-1000万部分按0.7%;1000-2000万部分按0.6%;超过2000万部分按0.5%

②离婚案件

每件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按50元收费,涉及财产不超过20万元的案件按300元收费,涉及财产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收费

③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每件按500元交纳;涉及损害的,赔偿金额5万至10万元的,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按0.5%交纳

④其他非财产案件

每件100元

⑤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每件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

⑥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10元

⑦行政案件

商标、专利、海事每件100元,其他每件50元

⑧管辖权异议案件

异议不成立的每件100元

⑵申请费

①申请执行没有执行金额或价款的

每件50-500元

②申请执行有金额的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③申请保全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④依法申请支付令的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⑤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

每件100元

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

每件400元

⑦破产案件

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

2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锅炉检验、压力容器检验、压力管道检验、进出口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安全阀校验、电梯定期检验、起重机械检验、客运索道定期检验、大型游乐设施定期检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期检验、特种设备检测等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详见《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816号)和鲁发改成本〔2021〕226号。

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事业单位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山东省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816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降低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226号)

纳入国库

自愿委托的计量检定费放开

⑴锅炉检验

⑵压力容器检验

其中车载气瓶检验

车载气瓶检验单位或个人

临沂市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关于CNG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0]208号)

⑶压力管道检验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816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降低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226号)

⑷进出口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

⑸安全阀校验

⑹电梯定期检验

电梯检验周期一年一次

⑺起重机械检验

⑻客运索道定期检验

⑼大型游乐设施定期检验

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期检验

⑾特种设备检测

司法部门

26.仲裁收费

仲裁委

申请仲裁的当事人

《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国办发[1995]4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仲裁收费管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19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调整仲裁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1452号)

纳入国库

⑴案件受理费

争议金额1000元(含)以下部分按100元交纳;1000元至50000元(含)部分按4%交纳;50000元至100000元(含)部分按3%交纳;100000元至200000元(含)部分按2%交纳;200000元至500000元(含)部分按1.5%交纳;500000元至1000000元(含)部分按0.8%交纳;1000000元(含)以上部分按0.4%交纳。 争议金额1000元(含)以下部分按100元交纳;1000元至50000元(含)部分按4%交纳

⑵案件处理费

按照《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国办发[1995]44号)执行

各有关部门

27.考试考务费

详见《2022年平邑县考试考务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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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行政机关

28.信息公开处理费

按件计收收费标准:

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100元/件;累计申请31件以上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收费标准:

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件。

各级行政机关

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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