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师执业证考试,即中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全国性考试,旨在评价应试者是否具备执业药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对其是否适合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领域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和指导合理用药进行认定。
根据2019年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2019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药监局公告2019年第73号),考试资格条件如下:
1. 报考条件
-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广东执业药师报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广东执业药师报名,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广东执业药师报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2. 免试条件
-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 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3. 工作年限要求
- 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 报考人员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的12月31日。
4. 其他要求
-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以上信息基于2019年的公告,具体的考试资格条件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在报考前通过官方渠道(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了解最新的考试政策和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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