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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 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

执业药师 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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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

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提出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建议,配合上级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提出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建议,开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提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议,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建议,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市场监督管理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马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有关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建议,并监督实施。依职责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提出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建议,依法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提出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建议,开展规范检验检测市场,配合上级部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根据授权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承担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议。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8.统一管理马关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包括: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综合性文件起草、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安全保卫、防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党建党风廉政、教育培训、队伍建设、人才工作、扶贫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2.政策法规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局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承担法制宣传、培训和政策研究工作,协助其他业务股室开展业务培训和主题日宣传。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执法人员资格考核及证件管理工作。落实本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牵头承办马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综治、信访工作。

3.食品安全监管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公室)。提出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安全形势。提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及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组织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和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提出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建议,组织实施流通环节监督工作。组织特殊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提出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工作。组织实施食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负责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配合上级部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负责保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承担马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4.行政审批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承担马关县人民政府决定交由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实施的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承担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中共马关县委组织部指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5.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监督实施中药材加工、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负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监督管理。负责承接上级部门委托的药品、化妆品生产环节及医疗机构制剂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协助上级部门做好药品、化妆品注册备案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和评价工作,普及大众安全用药常识。负责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化妆品经营场所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上级部门核发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中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药品质量抽验。负责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在销售环节的分步实施。依职责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评价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药学职称评审工作。

6.质量技术监督股。提出推进质量强县战略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建议,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提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和全县重点监管的产品目录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食品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工作。承担标准化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工作。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受理企业除食品外的产品标准备案。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计量器具管理和量值传递工作。监督管理计量强制检定。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授权、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监督管理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负责商品条码管理。对技术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人员资质实施监督管理。对计量认证、实验室审查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认证从业机构及认证活动实施监督。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制度、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监察、监督国家目录内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进出口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7.信息网络和信用体系监管股。提出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建议。组织协调网络市场管理工作。组织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信息化应用推广。提出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建议。负责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组织实施 “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承担县级登记注册企业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提出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广告业发展工作。提出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建议。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建议规范商品(含网络商品)市场经营行为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组织实施合同监督管理。负责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及动产抵押物登记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议。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8.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行使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等执法职责。负责日常执法检查、规范管理行政相对人生产销售行为、一般违法案件查处;办理上级指定交办督办的案件和有关执法机关转办协办案件;负责本级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提出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建议,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行政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指导各派出机构和相关业务股室查处一般性市场违法行为案件。负责市场监管领域违法信息和情报的收集、受理,以及群众或者消费者投诉举报来访、来信、来电等的受理,并对收集、受理的信息、情报、诉求等及时进行分析,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和预警。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消费纠纷调解等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进行规范、行政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工作。承办马关县人民政府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工作。

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建引领,履职能力更强。一是突出思想引领,淬炼政治品格。以深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开展各类党员教育活动。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学习二十大报告作为学习重点,截止目前已累计学习8次,通过集中学、个人自学等形式,做到领会思想精髓,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学懂弄通做实。二是突出政治引领,锤炼担当本领。局党组带头开展学习研讨,结合党组班子会议,做好集中自学、专题集中研讨工作,准确把握新思想的科学体系,并指导破解日常监管中的难题,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突出作风引领,磨炼严实内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系统谋划全年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积极承担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主体责任,紧抓“关键少数”,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干部职工作风整治效果显著提升。2023年,共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次,共开展6期警示教育,提醒谈话1人,约谈2人。

2.改进服务,营商环境更优。一是市场准入退出更为便捷。严格“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放宽市场准入关口,非禁即入,准入即准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简易注销政策,推广使用企业开办“一窗通”,实现开办企业全程网办、“零见面、零成本”。二是审批服务更加贴心。深入开展“四万三进两个紧密结合”活动,主动进入企业把脉问诊,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主动试点“审批服务赶大集,办照服务零距离”,前移服务端口,为乡镇、农村等市场主体密集区域提供证照办理上门服务。三是监管执法更加到位。深入服务经营主体3825户次,共解决实际问题287个。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事项排查整治,聚焦社会关注、企业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乱收费行为,深入市场、企业调研了解,强化涉企收费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企收费政策落地落实,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涉企收费监管、保障惠企政策落到实处,聚焦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截止2023年11月23日,全县经营主体总量为29488户,增长8685户。

3.多措并举,知识产权建设有力。截至目前,全县有效发明专利32件。一是加强宣传,提高普及教育覆盖面。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着力提高全社会专利意识,培育知识产权文化。二是强化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工作,为企业提供相应服务。强化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工作,为企业提供相应服务。组织企业参加国家“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申报工作,通过筛选和审查,推荐“云南鑫浩粮贸科技有限公司”参加申报;联合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学校参加2023年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申报,按照申报条件筛查,推荐马关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参加申报;联系企业积极参加知识产权人才培育认定和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三是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县城区设立2个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和服务效能,积极推动马关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建设。

4.质量先行,监管服务有度。一是严格落实获证企业证后监管。认真履行辖区监管职责,督促生产企业认真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获证企业证后监管,保障出厂产品质量安全稳定。2023年,共对5家获证企业开展了5次巡查回访工作,并与5家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签订了《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二是严格落实质量监督抽查。聚焦民生关切,加大重点工业产品和消费品监督抽查力度,2023年配合州开展辖区内包括化肥、农膜、消防产品、蓄电池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计35个样,目前收到检验报告31份, 报考执业药师需要的条件合格30个样, 考执业药师证需要什么条件对1个不合格样品的企业进行了核查处置。三是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流通领域的全面排查,药师执业证报考条件严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的不符合强制性认证要求燃气具。检查了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经营户27户,签订燃气具生产经营主体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27份,责令12家经营户下架燃气调节器。四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按照省、州、县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要求,对风险高、可能出现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以及投诉较集中的工业产品的重要工业产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引导帮助督促生产销售企业建立完善进货验收制度,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2023年,共出动检查人员258人次,检查工业产品销售单位123户,对123家企业开展了质量技术帮扶,录入工品查数据45条;立案查处1起不合格复合肥,罚款13440元。

5.安全至上,底线思维践行更实。一是在食品安全领域,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对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县级领导干部、乡镇领导干部、村(社区)领导等纳入县、乡、村三级包保干部范围,建立责任清单,落实包保责任。由35名县处级领导包保B级主体47家,150名乡镇(场)干部包保C级主体783家,487名村(社区)干部包保D级主体2499家,各级包保干部对照《任务清单》落实包保责任。县政府食安委与各乡镇(街道)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924份。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B级食品安全总监47名,B、C、D级食品安全员3329名,形成全方位监管的安全模式。二是在药品、化妆品安全领域。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药品安全抽检。2023年,共监督检查药店210家次,医疗机构46家次,责令整改101家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店138家次,医疗机构46家次,化妆品经营店419家次;开展节假日期间药械化安全保障、涉疫药械和医疗用品保质稳价专项行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医疗器械“线上清网线下规范”治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乡村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并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药剑”联合、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规范诊疗行为督查整治专项行动等行动;完成省级药品抽检计划11个样品,完成进度为100%,合格率100%,抽检化妆品4个样,合格率100%。三是在特种设备领域。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和安全双重预防机制体系,扎实开展特种设备主体责任推进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深入开展专项检查,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对全县在用特种设备开展了安全专项检查,按照年初制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划对锅炉、电梯、公用燃气管道、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重点突出,兼顾到位。2023年以来,共出动安全监察人员410人次,检查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和使用单位160余家次,检查特种设备1128台(套)(不包括气瓶数量)。发现存在安全隐患56条,其中责令现场整改15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4份;推进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我县的2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已完成了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气瓶追溯系统正在和省市场监管一体化监管平台数据对接。立案查处1起特种设备违法案,处罚1万元。

6.严肃办案,惩戒效果更好。2023年办理处罚案件90件,已结案84件,收缴罚没款51.258406万元。一是持续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为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二是一如既往做好价格监管。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工作,严格进行校外培训机构价格监管,开展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加强秋收粮食价格监管工作,整治涉企违规收费。2023年,共检查学校5家,校外培训机构28家,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5家,水电暖气公用事业单位3家,共办理价格违法行政处罚案件10件,结案10件,收缴罚没款2.6628万元。三是严厉打击传销非法行为。积极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网格化监管的作用,实行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健全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互动机制,查处刘某等人涉嫌传销案件线索一件,涉案金额300余万元,案件线索移交县公安局进行处置,该线索为文山州涉嫌传销唯一一条有效案件线索。四是大力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查处制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文山三七品牌提升行动市场整治工作,严惩重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2023年,共查办侵犯商标专利权案9件,罚没款2.6万元;经营不合格产品案1件,罚没款1.344万元。五是消费维权更加暖心。2023年,共受理投诉举报共173件,办结17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万9354.3元万元,罚款0万元。在全县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工作,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1次,集中销毁了一批过期、假冒伪劣食品物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商品1.95吨,共计7.13万余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工勤人员编制11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7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71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16辆,超编9辆,原因是快检车、巡逻车和巡逻摩托车无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0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05.6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619.42万元对比减少13.78万元,主要原因:2013850事业运行功能科目中奖励性绩效工资较上年减少14.4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05.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05.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05.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619.42万元对比减少13.78万元,主要原因:2013850事业运行功能科目中奖励性绩效工资较上年减少14.48万元。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05.6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0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5.94万元,比上年1614.78万元减少18.84万元,主要原因:2013850事业运行功能科目中奖励性绩效工资较上年减少14.48万元;项目支出9.7万元,比上年4.64万元增加5.06万元,主要原因:024年新增疫苗药品专项整治经费、营业执照正副本采购经费和2023年主要经济指标目标考核工作经费三个项目收入。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3801一般公共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859.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2013812一般公共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药品事务2万元,只要用于疫苗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支出。

3.2013850一般公共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97.8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4.2013899一般公共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万元,主要用于营业执照正副本采购支出。

5.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46.3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6.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1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7.20807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99.7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及协管员工资。

8.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4.7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9.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事业人员失业保险。

10.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7.5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11.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7.7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12.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2.4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13.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0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大病保险和工伤保险。

14.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2.6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595.94万元,项目支出9.7万元)。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9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37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9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3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8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114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1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7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13.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14.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5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24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死亡抚恤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7万元。

25.303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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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4年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67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0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不变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和2024年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7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2.8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次,共计接待136人次。

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数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增减不变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直接按照编制数定额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以收定支,不列赤字,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8.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9.“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2.5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与上年对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1.45万元,下降0.88%,减少得主要原因单位压缩行政开支,树立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85.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65万元,固定资产150.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4.99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1.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为空表。(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的单位,此项删除)

2.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对州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3.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支出项目预算表为空。

监督索引号53262500141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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