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药师考试的合格标准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确定的。通常情况下,执业药师考试的合格标准是试卷满分的60%。
执业药师考试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四个科目。每个科目的满分是120分,执业药师助理报名条件,每个科目的及格线是120分乘以60%执业药师助理报名条件,即72分。
合格标准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执业药师助理报名条件,
国家执业药师考试分数具体的合格标准应以官方发布的通知为准。考试通过后,考生需要关注当地的领证通知,一般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几个月内,可以凭相关证明到指定地点领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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