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执业药师报考条件 河北省衡水市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衡水市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通知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4〕28号)要求,我市将于10月19日、20日举行电子化考试(机考)的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分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各包括4个客观题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内容详见以下通知。考试科目设置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考试级别设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19执业药师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19执业药师报考条件,方可取得资格证书。考试时间及考试大纲10月19日上午8:30-11:00药事管理与法规下午14:30-17:0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10月20日上午8:30-11:0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下午14:30-17:0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2024)》为准19执业药师报考条件,考试大纲详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lp.org/info/link。aspx?id=7215&page=1)。报名事项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zyz.cdsf.org.cn 此通知网址于报名考试前会更新,注册执业药师报考条件考生需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次考试对于想要从事药师职业的人员来说意义重大,考生需认真阅读上述通知和相关考试大纲,全面掌握考试信息和要求。总之,只有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才能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顺利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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