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公医考:青海省2021年度卫生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关于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国家级合格证书领取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聘任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1〕94号)通知精神,自2021年起,省卫生健康委管理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证书发放工作,由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承办。202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证书于8月30日起开始发放,请行业相关人员及时领取,领取后请妥善保管。
一、证书领取
(一)个人领取。领取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成绩单(成绩滚动合格者请携带两年考试成绩单)至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
(二)单位领取。领取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单位相关人员按合格人员名单至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
二、合格人员登记表打印
202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自行下载打印;所有相关人员需关注“青海卫生人才”微信公众号,
中医执业药师考试条件点击右下角“个人入口”进行实名认证,
青岛执业药师报名条件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
执业中药师报考条件执业药师考试进入“个人入口”点击“证书下载”下载合格人员登记表,系统会将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发送至个人邮箱中,即可进行打印。
联系人:熊老师
电 话:0971-6233218
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1年8月25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国家级合格证书领取的通知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bpFl5yx6Is2rvJdqyo4Lg
住院医师结业考核分为专业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两部分,按照国家统一安排,2021年度组织开展1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理论考核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中药士的报名条件,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由省卫生健康委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9月19日下午16:30-18:30和20日上午9:00-11:00中药士的报名条件,下午13:30-15:30、16: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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