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是药学专业可以报考执业药师吗 > 报考时间 > 考执业药师要什么条件 上海市2024年临床药学学(副高)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科目?(上海市2024年临床药学学(副高)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科目?)卫生职称类考试大纲

考执业药师要什么条件 上海市2024年临床药学学(副高)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科目?(上海市2024年临床药学学(副高)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科目?)卫生职称类考试大纲

考执业药师要什么条件 上海市2024年临床药学学(副高)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科目?(上海市2024年临床药学学(副高)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科目?)卫生职称类考试大纲

上海市2024年临床药学学(副高)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科目?          2024年全国各地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工作相继开始,直达壹优学 小编整理了2024年上海市卫生(副)高级职称考试通知,其中包括考试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题型、考试方式等其他事项信息,希望给各位参与评审的学员们带来帮助!   上海省2024年临床药学学(副高)考试准考证打印: 2024年临床药学学(副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可在 2024年7月1-7日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024年临床药学学(副高)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国家卫生健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4年临床药学学(副高)考证打印流程: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国家卫生健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打印准考证。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到考点申请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入场。   上海省2024年临床药学学(副高)考试时间:  2024年7月6-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上海省2024年临床药学学(副高)考试科目、考试专业和考试方式: 各考试专业设1个科目,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考试专业详见附件。报考人员应根据现从事的工作,选择合适的专业进行考试,有执业注册要求的,须具有相应类别的执业资格并已注册。 上海省2024年临床药学学(副高)考试题型: 总题量100题,单选是25-30题,多选是20题左右,共用题干单选题是15题左右,剩下的就是案例分析题35-40题。           以上有关“上海市2024年临床药学学(副高)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科目?”是有直达100小编整理编辑 ,更多考试资讯关注直达100官网或微信公众号,需要学习资料可联系“在线客服”免费领取! 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地备考,我们将持续提供最新的备考资料,包括备考押题和备考网课视频等原创改写内容,以帮助您更好地掌握考试重点和难点,提高备考效率。 我们深知备考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将不断更新备考资料,确保您能够及时获取到最新的考试信息。我们的备考资料不仅包括教材和试题,还包括一些实用的技巧和策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考试内容。 我们的备考押题将根据历年考试趋势和题型进行分析和预测,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考试重点和难点。同时,我们的备考网课视频将为您提供更直观、生动的备考方式,让您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考试内容。 我们的原创改写旨在确保备考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避免抄袭的嫌疑。我们相信,只有真实的备考资料才能真正帮助您提高备考效率,取得更好的成绩。 总之,我们致力于为各位考生提供最优质的备考服务,帮助您更好地准备考试,取得更好的成绩。请相信,只要您认真备考,付出努力,一定能够取得成功! 广东省2024年医院药学副高考试成绩查询-成绩查询方式-成绩合格标准 广东省 2024年医院药学副高什么时候可以查成绩?在哪里查?有效期为几年?如何领取证书等相关考后政策,想必各位参医院药学副高的考生也一定想要了解。那么今天直达壹优学 就整理了关于2024年医院药学副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成绩查询入口、成绩合格标准、希望能为您带来帮助。 一、广东省2024年医院药学副高考试成绩查询在什么时候?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一个半月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以在广东卫生人才网查询、打印考试成绩   二、广东省2024年医院药学副高成绩查询方式是什么? 广东省2024年医院药学副高成绩查询方式是:届时考生可以在广东卫生人才网(http://gdwsrc.net/)查询、打印考试成绩。   三、广东省2024年医院药学副高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是多少? 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5年有效。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享受相应倾斜政策: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成绩合格线调整为55分。 (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男满58岁、女满53岁的考生,不划定合格分数线,成绩供评审参考。    以上是直达壹优学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广东省2024年医院药学副高考试成绩查询-成绩查询方式-成绩合格标准”的内容。准备参医院药学副高的小伙伴可以点击“领取资料”,免费领取2024医院药学副高考试的历年真题等备考资料。还可以持续关注直达100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更多考试相关资讯! 助力考生备考:打造个性化的备考资料库 随着考试的临近,备考的紧迫性也随之增强。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地准备考试,我们特意为您准备了一系列精选备考资料。我们深知备考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将持续更新备考资料,提供最新的考试信息,帮助您更好地应对考试挑战。 我们的备考资料包括:备考押题、备考网课视频以及原创改写的备考资料。我们精心挑选的备考押题是根据历年考试趋势和重点,结合专业教师团队的智慧,为考生量身打造的。这些题目涵盖了考试的核心知识点,帮助您熟悉考试形式,提高答题技巧。 备考网课视频则是我们精心制作的在线教育资源,提供多元化的学习方式。这些视频课程由专业教师团队亲自录制,内容丰富、讲解细致,帮助您更深入地理解考试知识点。我们相信,通过观看这些视频,您将能够更好地掌握考试内容,提高备考效率。 而我们的原创备考资料则是我们团队精心原创的,内容详实、准确,涵盖了考试的核心知识点。我们根据历年的考试趋势和要求,结合实际教学经验,对知识点进行深入浅出的解析,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掌握。 我们的目标是帮助每一位考生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为此,我们将持续更新和优化我们的备考资料, 执业药师是干什么工作的以确保您能够得到最新、最全面、最有效的备考资源。无论您是初学者还是进阶者, 执业药师在哪个网站报名我们都有适合您的备考资料。 赶快加入我们的备考计划吧!让我们一起努力,初级执业中药师报考条件共同迎接考试的成功! 黄冈市2024年药学副高报名时间及流程? 黄冈市人事考试公布为2024年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流程?直达100小编总结相关内容如下: 考试报名程序 本次测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 ①报考人员登录黄冈市人事考试院网站(www.hgrsks.gov.cn)从职称评审栏中进入报名系统;   ②在2024度黄冈市水平能力测试报名项目里报名;   ③根据现有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以及从事工作岗位性质等情况,在《黄冈市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目录》(见附件)中选择合适的专业报考,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上传照片(照片规格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b),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注意保存;   ④确认报考无误后,等待审核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⑤考生报名信息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审核照片及信息填写是否规范,等待审核时间为1-2个工作日),及时完成网上交费,交费成功的方可确认该报名成功。交费可以进行网上扫码支付(支持建行龙支付、银联支付、微信、支付宝等各种网上支付渠道)。使用支付软件付款以后,手机显示付款成功即为成功报名交费,网页显示交费成功的时间可能会有延迟,请考生自行保留支付软件付款成功的凭证,不得重复扫码支付。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资格。   本次报名实行承诺制。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日9:00 - 3月30日20:00。   (二)网上交费时间。  2024年3月2日9:00 - 3月31日20:00。   (三)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4月22日9:00 - 4月27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www.hgrsks.gov.cn           以上有关“黄冈市2024年药学副高报名时间及流程?”全部内容是由直达100小编整理编辑,更多资讯关注直达100官网或公众号,点击“在线咨询”联系客服免费领取学习+历年真题! 随着考试的临近,备考的紧迫性日益增强。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地准备考试,我们特别推出了一系列精心设计的备考资源。我们的目标是确保每一位考生都能在考试中取得最佳表现。 我们深知备考的重要性,因此我们致力于提供即时更新的备考资料。这些资料涵盖了各类考试的核心知识点,帮助考生建立全面的知识体系。我们的资料不仅包括文字资料,还包括图表、图片和音频,形式多样,易于理解和记忆。 此外,我们还会提供备考押题。这些押题是根据历年考试趋势和题目类型精心挑选的,旨在帮助考生提前了解可能出现的考点和题型。我们深信,提前了解考试内容将有助于考生更好地准备,从而在考试中取得优势。 当然,我们更不会忘记网课视频。我们将提供一系列备考网课视频,其中包括名师讲解和实战演练。这些视频将通过生动、直观的方式,帮助考生深入理解考试内容,提高答题技巧。此外,我们还提供视频回放和反复学习的功能,满足不同考生的需求。 我们的目标是确保每一位考生都能得到最适合自己的备考资源。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考生们将能够更好地准备考试,提升自己的成绩。 最后,我们诚挚地邀请各位考生加入我们的备考计划。我们期待着与您一起努力,共同迎接考试的成功。请随时关注我们的更新,获取最新的备考资源,让我们一起为考试做好准备!

    第一条 为加强处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依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开具、审核、调剂、保管处方的相应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第四条 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第五条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须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字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试用期的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医师须在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第六条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七条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第八条 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一)前记: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二)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 “请取”的缩写 )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三)后记: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第九条 处方由各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第十条 处方书写必须符合下列规则: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六)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七)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八)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九)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一)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第十一条 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第十二条 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     第十三条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     第十四条 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处方时,需同时打印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处方经签名后有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核发药品时,必须核对打印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处方收存备查。     第十五条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     第十六条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第十七条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     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也可以承担相应的药品调剂工作。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式样应在本机构药学部门或药品零售企业留样备查。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停止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执业时,其处方调剂权即被取消。     第十八条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第十九条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下列内容:     (一)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     (四)剂型与给药途径;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第二十条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表上,经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签名考执业药师要什么条件,同时注明时间。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对于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第二十一条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发出药品时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第二十二条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第二十四条 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留3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第二十五条 除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戒毒药品外,任何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不得限制就诊人员持处方到其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的、具有相应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资质的人员。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各医疗机构原印制的处方与本办法不符的,可以使用到2004年12月31日。

变更执业范围是指医生通过积累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在满足相应条件的前提下,将原有的执业范围扩展到其他领域,如儿科。整个变更执业的过程需要医生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试,以确保医生在新领域有足够的知识和技能来保障患者的健康。

伴随着医学不断进步和发展,外科与内科的界限逐渐模糊,许多医学领域都产生了交叉。针对此情况,卫生部决定允许具备外科执业资格的医师改为内科执业,以满足社会对多学科医疗服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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